人民团体在协商民主中的功能探析
Analysis of the Function of People’s Organizations in Deliberative Democracy in China作者机构:中共山西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太原030006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太原030006
出 版 物:《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Journal of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年 卷 期:2023年第46卷第5期
页 面:17-23页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山西省社科联“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研究项目(SSKLZXKT2022031)
摘 要:完善协商民主体系要求人民团体发挥独特功能、承担重大使命。“功能嵌入框架下,人民团体具有助推协商民主发展的“低成本优势,其在协商民主中应具备承认、凝聚、代表、赋能的核心功能,以及宣传教育、组织动员、沟通协调、联系服务、改革创新的基本功能,进而发挥人民团体在政治协商、政府协商、社会协商与基层协商等不同协商渠道中的实然效应,从而在新时代助力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助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