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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推行河长制的困境及其出路

The Dilemmas and Suggestions for Implementing River Chief System in Huaihe River Basin

作     者:丁国峰 江竞轩 DING Guofeng;JIANG Jingxuan

作者机构: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出 版 物:《阜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Fu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年 卷 期:2023年第5期

页      面:7-16页

学科分类:07[理学] 0705[理学-地理学] 

基  金:2021年度安徽大学淮河流域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淮河流域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法律问题研究”(HHYJZX2021ZD011) 

主  题:河长制 淮河流域 协同治理 考核评估 责任制度 

摘      要:河长制是流域治理领域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综合了水资源保护、水岸线管理等多项具体任务,强调党政领导统筹负责、府际之间协同合作,是对分立式治水格局的重大突破。为提高治淮管淮护淮的效率,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的建设,加快水治理体制改革,淮河流域于2017年底全面推行河长制。近些年来,淮委及沿岸政府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的开展,淮河乱象得到有力遏制,生态环境持续复苏。尽管河长制在淮河治理中面临着很多困境,但河长制助推淮河治理效能提升仍然具有深刻的逻辑理路,既有传承优秀治水文化的文化基础,又有贯彻流域治理现代化理念的理论基础,还有学习其他地区河长制经验的现实基础。淮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河长制来保驾护航,淮河治理目标的实现前提是从法治层面强化河长制的制度优势。要强化约束机制,优化顶层设计,推进淮河流域河长制专门立法;要改进工作机制,健全组织体系,构建多元协同的流域治理格局;要巩固保障机制,扩宽融资渠道,全力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河长制;要完善考评机制,细化考核办法,科学合理地运用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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