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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权的概念辨析

作     者:张晓萍 张敏 

作者机构: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150040 

出 版 物:《北方经贸》 (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

年 卷 期:2012年第6期

页      面:40-42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环境权 实体性环境权 程序性环境权 

摘      要:环境权是环境主体享有适宜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的法律权利。其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客体是整体的环境及其构成要素;其内容是指包括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其中程序性环境权包括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环境请求权等;其在性质上是一种宪法基本权利,具有宪法位阶,是第三代人权;环境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一项新兴的社会权,是社会国家理念在当代的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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