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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从重处断”的提倡与适用

The Advoc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Imaginative Joiner of Offenses of“Choosing One Serious Offense and Giving Heavy Punishments”

作     者:孟红艳 Meng Hongyan

作者机构:清华大学法学院 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司法研究中心 

出 版 物:《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年 卷 期:2023年第31卷第4期

页      面:111-12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想象竞合犯 择一重罪从重处断 量刑原则 责任刑 打击错误 

摘      要:犯罪竞合论的核心是如何准确实现充分但不重复的刑法评价。我国现有刑法理论对于想象竞合犯的处理既未能顾及是否充分评价问题,也未结合责任刑理论对是否妥当量刑问题展开研究。对想象竞合犯不宜继续“择一重罪处罚,而应转变为“择一重罪从重处断,在重罪责任刑幅度内,将轻罪的不法和责任作为从重处罚情节,同时考虑轻罪刑罚的封锁效果,贯彻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对于轻罪和重罪的比较,应当以法定刑为标准,严格区分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加减情节。当法定刑相同时,应根据法益侵害程度选择罪名,以实现积极的一般预防。在打击错误的场合,应根据具体符合说定罪,并在处罚时“择一重罪从重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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