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监察官员的管理法规
作者机构: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出 版 物:《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09年第42卷第2期
页 面:45-4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元朝的监察制度比之前代有了较大的发展,监察法规空前完善,其中有不少涉及监察官员管理的法规。这些法规不仅对监察官员履行岗位职责、经济犯罪的惩治做出了明确规定,而且对其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提出了具体要求,涉及监察官员工作和生活的许多方面,立法方式灵活而又不失稳定,丰富了监察法规的内容,使中国封建监察立法在元朝出现了空前完善的景象。元朝监察官员管理法规旨在规范监察官员的行为,有利于保证监察官员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监察官员的责任意识,保证了监察官员正确履行职责。元朝监察法规也有自身的不足,加之忽必烈以后元朝政治黑暗,监察官员的管理规定并没有被认真贯彻执行,但其立法成果却对明、清两代监察法规的完善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