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制裁影响国际商事合同履行时不可抗力的适用
The Application of Force Majeure When Economic Sanctions Affect the Performance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作者机构: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中山大学法学院 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实验室(珠海)
出 版 物:《国际法研究》 (Chinese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Law)
年 卷 期:2023年第4期
页 面:84-104页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美国全球单边经济制裁中涉华制裁案例分析与对策研究”(21&ZD20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通过事实分析路径研究国际商事合同履行受经济制裁影响的现实案例可知,对于经济制裁能否适用不可抗力的问题,中国法院过去在认定“不能预见的构成要件上要求过严,并且将“不能避免与“不能预见相绑定,认为经济制裁可以预见即可避免,而“不能克服这一要件本身也不易满足,加之“金钱债务不存在履行不能固有认知的影响,导致目前在中国法院受理的受经济制裁影响的合同履行案件中尚无1例成功援引法定不可抗力免责条件。相较而言,约定不可抗力免责条款有着更多成功援引的案例。司法实践在“不能预见、履行不能等要件上的认定逐渐趋于宽松,这也为经济制裁提供了更多适用法定不可抗力免责条件的空间。因此,从化解经济制裁对合同履行影响的角度出发,建议法院采取宽严相济的个案分析方法,企业则应重视约定不可抗力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