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共有财产分割适用竞价原则刍议 收藏

共有财产分割适用竞价原则刍议

作     者:丁建新 

作者机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出 版 物:《法学》 (Law Science)

年 卷 期:1993年第10期

页      面:25-2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财产分割 财产共有 共有财产 司法实践 人民法院 财产归属 实际价值 共有人 当事人 主观臆断 

摘      要:(一)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共有财产分割中采取实物分割后变价分割的,共有人之间争议不大,人民法院也比较容易下判。但是,对于共有财产分割中采取作价补偿的,存在着许多问题难以解决。1.财产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归属争执不休使案件难以下判或长期缠讼。由于采用作价补偿方法的共有财产往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财产共有人之间或均希望占有财物而给对方作价补偿,或均希望由对方占有财物而取得作价补偿款;有的虽然一方愿意取得实物,对方也愿意取得作价补偿款。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