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江门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
作者机构: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出 版 物:《江门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19年第1期
页 面:44-49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6[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摘 要:江自然资〔2019〕8号JMBG2018041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江门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