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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监事会职能实现的障碍及其消除

Obstruction and Elimination of the Realization of the Function of Supervisory Board in China

作     者:曹艳芝 尹涛 

作者机构: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出 版 物:《河北法学》 (Hebei Law Science)

年 卷 期:2004年第22卷第1期

页      面:118-12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监事会职能 董事会权力 监事素质 监事制度 公司法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董事会权力 

摘      要:我国公司监事会监督不力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监事会在实现其职能过程中遇到了四大障碍:股东大会名不副实、董事会权力膨胀、监事会缺乏实际上的独立地位、监事素质普遍较低等。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能,必须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强化监事会的权力,提高监事会的独立地位,加强监事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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