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作者机构:税务总局
出 版 物:《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12年第21期
页 面:22-30,36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国家税务总局 主管税务机关 免抵退税 总局网站 修理修配劳务 免税证明 免税政策 受托方 国家税务局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免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管理规定进行了清理、完善,制定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现予发布。2012年6月14日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