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档案》所见禁毁《红楼梦》例证二则
作者机构: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300191
出 版 物:《红楼梦学刊》 (Studies on "A Dream of Red Mansions")
年 卷 期:2023年第4期
页 面:256-259页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1205[管理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2[管理学] 050105[文学-中国古代文学] 05[文学] 120503[管理学-档案学]
基 金:本研究成果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项资金资助”(202110602)
摘 要:清代官府对《红楼梦》的禁毁一直以来未有直接的历史档案予以证明,并且因史料类型与内容的限制,使得部分学者错误地认为禁毁《红楼梦》的活动集中在东南地区,不具有全国意义,且属于“个人行为。清代《南部档案》中禁毁《红楼梦》的二则历史档案,推翻了上述观点。同时,此二则档案反映出光绪年间四川地区《红楼梦》流传广泛,书坊多有刊刻渔利,而该地区官绅将《红楼梦》归于“淫书一类,是该书被查禁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