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的条件及实现路径——基于政府、市场、社会的协商共治经验
Conditions and Realization Paths of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Based on the Experience of Consultation and Co-governance among Government,Market and Society作者机构: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北京市100871 北京大学党委政策研究室北京市100871 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北京市100871
出 版 物:《政治学研究》 (CASS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年 卷 期:2023年第3期
页 面:35-45,M0004,M000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2[法学-中外政治制度]
摘 要:社会的发展进步,往往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来推动和实现的,中国改革开放的本质正是制度创新。制度创新不是为创新而创新的“折腾,也不是换汤不换药的花样翻新,而是基于发展和治理需求导向的解决方案的探索,是基于社会共识而构建新规则,以实现更有秩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社会公共生活为目标。制度创新是许多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多元共治,被认为是协同治理的理想状态。本文从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博弈的角度分析制度创新的条件和实现路径。研究认为,制度创新可分三个阶段,即博弈阶段、共识阶段和实现阶段,相对应地,其实现需要满足三个“有效条件,即多元博弈机制的有效运转、制度主体共识的有效达成、符合共识制度安排的有效供给。为推动制度创新的实现,应建立多元博弈机制,凝聚最广泛社会共识,激励解决方案的创新设计与试验,增加有效制度供给,才能带来制度效能的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