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是“情人”指代词新证
The New Proof on“Huan”is the Pronoun of“Lover”作者机构:上海大学文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出 版 物:《古代文学理论研究》 (Studies of Ancient Chinese Literary Theory)
年 卷 期:2023年第1期
页 面:211-226页
学科分类: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050105[文学-中国古代文学] 050103[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05[文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东亚《诗品》《文心雕龙》文献研究集成”(批准号:14ZDB068)阶段性成果
摘 要:“欢作为指示代词,是清商曲辞中用得最频繁的字词之一。曲辞中“欢字代指何人?一说指男子,从女子的角度称为“情郎,读者大都默认此说;二说是男女的互称,由来莫衷一是。我们认为,江左清商乐因“民谣国俗,亦世有新声,显然带有江南风俗、语言的特点,因此从“吴语方言的角度进行解读,可能会更接近原貌。吴语中“侬是方言,指我,且男女皆可称“我;清商曲辞中“欢“侬亦常对举,故“欢当可称男女,当释之“情人。如果说,“侬是乡野俚俗民歌色彩的保留,那么“欢则是城镇官方方言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