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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作者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民政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出 版 物:《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2022年第24期

页      面:27-30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摘      要:川民规〔2022〕5号各市(州)民政局、党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依法稳妥推进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加强城乡结合部治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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