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严惩考试作弊适度原则的辩证法
作者机构:济宁师专山东济宁272025
出 版 物:《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Jining Teachers College)
年 卷 期:1999年第20卷第6期
页 面:64-66页
学科分类:040106[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摘 要:高校严惩考试作弊的适度原则首先表现为“足度和“不过度的统一。“足度的具体要求是:1对作弊的处罚应能对作弊现象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2对作弊的处罚应能对大多数学生起到警示作用。“不过度的要求是,对作弊的处罚应适当留有出路。其次表现为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绝对性是指对作弊的处罚要适度这一点是无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