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奉宪示禁”与“阖乡公约”之间——明清福建同安县规约碑中的社会秩序
作者机构:南昌大学历史系
出 版 物:《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Fujian Tribune)
年 卷 期:2023年第5卷第5期
页 面:160-17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基 金: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江西传统地名文献整理与文化传承研究”(19LS02)。
摘 要:福建同安县的规约碑最早可上溯至晚明,入清以后才大量出现,形成“规约碑铭化的现象。“树碑过程有助于将规范嵌入公共空间,营造出权力持久化和日常化的政治景观,反映了晚明以后在社会秩序复杂化的背景下,官府与乡族共同整编社会秩序的努力。规约碑可分为“奉宪示禁和“阖乡公约两类:前者以官府权威独断的面目呈现,但背后往往是乡族集团策略性选择的结果;后者除了表明自治化的深入发展外,也表明地方乡族与官府权威的互动交流。“奉宪示禁与“阖乡公约之间的密切关系,体现了明清时期中国地方社会秩序运作的复杂性和流动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