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早期构建“共产主义社会”的实践逻辑及时代价值
作者机构: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出 版 物:《湖南社会科学》 (Social Sciences in Hunan)
年 卷 期:2023年第2期
页 面:22-27页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501[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华中师范大学党史研究院重点项目:“中国共产党百年‘人民至上’思想研究”(编号:HS2021DJ004)
摘 要:在马克思的语境中,真正的人类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从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之时,正值其思想的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转变之际,故而,其早期对“共产主义社会的理解也是随其思想和实践的转变而发展、演变的。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马克思主要阐述了三个社会概念:市民社会、私有制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从经济、现实关系角度对市民社会进行剖析和对私有制社会进行超越是建立科学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唯物主义基点,因此,马克思关于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哲学线索要在对市民社会的经济剖析中去寻找,实践路径是无产阶级专政,深层路线线索并引导其走向科学的便是回归现实生活世界的实践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