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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发现漏罪的处理——数罪并罚说之提倡

On the Handling of Omitted Crime Discovered after Penalty Implementation——An Advocacy of Concurrent Sentences

作     者:刘杰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上海200042 

出 版 物:《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23年第47卷第1期

页      面:91-9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刑罚执行完毕以后 漏罪 分别评价 审判监督程序 数罪并罚 

摘      要:司法实践中的漏罪不限于《刑法》第70条、第77条和第86条规定的情形,还存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发现的漏罪。发现犯罪的时间,与责任刑、预防刑的处断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分别评价说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可能导致行为人承担办案部门怠于行使职权造成的不利后果。“审判监督程序说缺乏刑事诉讼法依据,内在论证逻辑难以自圆其说。“数罪并罚说契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存在法律依据。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发现的漏罪,仍有并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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