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性司法在校园欺凌治理中的优势及运用
The Strengths and Application of Restorative Justice in Preventing School Bullying作者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Chinese Educational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2年第2期
页 面:152-16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基于司法案例的校园欺凌法律治理研究”(2021NTSS05)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修复性司法鼓励人际修和,关注冲突对多层次人际关系的伤害和伤害后的处理过程,其对受害者权利的强调和同伴关系的弥补与校园欺凌损坏身心健康、破坏学生关系的本质特征相吻合;沟通、弥补、愈合思路所蕴含的平衡精神与学校的教育目标相贴合。修复性司法用于校园欺凌治理的基本要求是欺凌者、被欺凌者、学校等各方共同参与来承认被欺凌者的权利和需求,鼓励欺凌者承担责任。实践中,根据校园欺凌的案件性质可使用调解模式或会议模式,并采用以被欺凌者为焦点的对话驱动型策略,同时可通过强化教育学习的预先性实践和应对伤害与恶行的反应性实践来扩展学校层面的欺凌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