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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捕后巢湖生态环境刑事司法保护之检视与完善--以适用生态修复措施为视角

Review and Improvement of Criminal Justice Protection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the Chaohu Lake after the Complete Ban on Fishing: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pplying Ecological Restoration Measures

作     者:李凌旭 LI Ling-xu

作者机构:巢湖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安徽巢湖238024 

出 版 物:《巢湖学院学报》 (Journal of Chaohu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23年第25卷第1期

页      面:1-7页

学科分类:030108[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基  金: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SK2020A0460) 巢湖学院高层次人才启动经费项目(项目编号:KYQD-202012)。 

主  题:全面禁捕 巢湖生态环境 刑事司法保护 生态修复 

摘      要:自巢湖十年禁捕之后,法院对行为人适用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这就为巢湖生态环境提供了刑事司法保护。可就该刑事司法保护而言,因法官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范保护目的认识不足、生态修复措施与刑事制裁的关系尚未厘清、刑事责任的范围不明、生态修复措施的适用范围未被明确等原因致使生态修复措施在巢湖生态环境的刑事司法保护中未被适用,从而导致对巢湖的生态环境之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不够。因此,在对巢湖的刑事司法保护过程中,不断增强生态修复措施的适用乃妥善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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