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协商正当性的补强与量刑建议刚性神话的祛魅
The Reinforcement of the Legitimacy of Sentencing Negotiation and the Disenchantment of the "Rigidity" Myth of Sentencing Advice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出 版 物:《法制与社会发展》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年 卷 期:2023年第29卷第3期
页 面:134-15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大数据侦查视野下的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研究”(20FXA003)的阶段性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行政法典立法研究”(21CXTD07)资助
摘 要:量刑建议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赋予“一般应当效力以来,在实施过程中业已引发诸多争议。在现行制定法框架下,法官不经检察官先行调整量刑建议作出判决,是否构成“突袭性裁判?为进一步厘清该问题,有必要将视角聚焦于“量刑协商这个关键环节。量刑协商虽与对抗制程序相扞格,但因契合“自利型主观程序正义之要求,具有存在的正当性。从对量刑协商正当性的质疑中可以透视出其本身蕴含的双重风险,即对相当性关照不够与对自愿性保障不足。域外经验表明,面对该风险,法官的实质审查与自由裁量权无不得以保留,继而有必要重新审视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建议的所谓“刚性效力。既有实证研究充分表明,量刑建议刚性可以赋予被追诉方预期确定性是一种想象。认为须经检察院先行调整量刑建议否则构成突袭性裁判之观点,也并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