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走私违法所得问题研究
A Study on Illegal Income from Tax-Related Smuggling作者机构: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出 版 物:《海关法评论》 (Review of Customs Law)
年 卷 期:2022年第1期
页 面:381-39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摘 要:违法所得可以区分为广义违法所得和狭义违法所得、阶段性违法所得和终局性违法所得。涉税走私中,应区分不同功能来理解和把握违法所得的范围。打击洗钱犯罪旨在及时切断上游犯罪资金链,尽量剥夺再犯的可能性,这就需要适度放宽违法所得的范围,对上游犯罪的涉税走私采纳广义违法所得概念更合理,应侧重于从走私过程来把握阶段性违法所得。没收追缴则旨在剥夺行为人从违法犯罪中实际获得的利益,如果一律按走私货物完税价格认定违法所得,不但重复评价实际获利,也会导致罪责刑不相适应,不符合司法实际和大众观念。对此,应从结果角度来把握终局性违法所得,区分不同情形合理确定没收追缴违法所得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