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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时代前科制度的内在诟病及其应对

The Internal Criticism of Criminal Record System in the Era of Misdemeanors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作     者:徐立 成功 XU Li;CHENG Gong

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3 

出 版 物:《河北法学》 (Hebei Law Science)

年 卷 期:2023年第41卷第5期

页      面:20-4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轻罪时代 前科 犯罪标签 前科消灭 前科处罚 

摘      要:中国社会已进入轻罪时代。基于既有的前科制度,我国治理轻罪的同时,不可避免带来了轻罪后果实际不轻、犯罪行为与其后果严重“倒挂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容易使前科人员被边缘化,也加剧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前科是因受过刑事处罚而产生的规范性评价,表现为前置法与刑法上的累犯、从业限制、限制办理落户等处罚,其性质上属于刑罚的一种延续。无论是从刑法的基本原理,还是从刑法的基本原则、刑罚的正当化根据等角度看,既有前科制度缺乏正义的基础,都应该对其说“不。我国应该构建前科消灭制度,在具体的立法模式上,可以选择刑法典立法模式;在具体的规则设计上,可以围绕前科消灭的基本条件、适用范围、启动程序、法律后果为重点建构。在具体的法律效果上,需要统筹刑法领域内、外的其他制度,一方面要修改刑法上的前科报告、累犯等制度,另一方面要清理不合理的前科规定,从而形成逻辑严谨、结构协调的前科消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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