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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背景下政府开放数据收益分配的制度规制

作     者:赵申豪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电子政务》 (E-Government)

年 卷 期:2023年第4期

页      面:80-9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人工智能与《民法典》双重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研究”(项目号:20CFX041) 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2021年度互联网法治重点研究课题“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与法律保障研究”。 

主  题:政府数据开放 共同富裕 数据收益 个人信息 

摘      要: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有着生产要素的地位与参与分配的功能。在我国个人信息的“强保护模式下,信息主体通过初次分配的方式分享数据收益。政府数据开放制度绕开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知情-同意规则,消解了数据收益的初次分配。政府数据开放的主要受益者是数据企业,这进一步加大数据企业与信息主体间的财富分配偏差,不利于数字经济时代的共同富裕。为矫正数据企业与信息主体间的分配不公问题,首先,可通过提供数据可视化工具、科普数据知识等,来提升信息主体的数据处理能力;其次,可以在商用情境下实施政府数据有偿开放制度,并通过设立政府开放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的方式“反哺信息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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