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行使的立法完善
作者机构: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出 版 物:《法制与社会》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年 卷 期:2012年第6期
页 面:20-2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恰当地行使探望权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促进社会的稳定,但因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不具体,探望权行使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当事人通过法律救济的手段仍不能得到圆满的解决,本文就探望权行使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