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嵌入人民法庭的改革实践与优化路径——以西南D市人民法庭的诉前调解改革为例
Practice and Optimization of People’s Mediation Embedded in People’s Courts:Based on the Reform of Pre-litigation Mediation in the People’s Court of D City in Southwest China作者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出 版 物:《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3年第43卷第4期
页 面:104-112,18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基 金: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法治化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中的作用研究”(21SFB2003)。
摘 要:诉前调解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行的重要改革,其引导人民调解入驻法庭,在一般层面上具有分离调解与审判的功能,而在与人民法庭的结合中,却呈现特殊的社会功能。西南D市人民法庭的改革实践显示,诉前调解改革是诉讼压力、悖论实际及政策倡导的产物。人民法庭的发展一方面需要“职业化并脱嵌乡村社会,另一方面又需要“乡土化及嵌入乡村社会,形成组织学悖论。以嵌入性理论观察,人民调解入驻人民法庭,并非简单的法院附设调解,而是较为独立的社会组织嵌入到国家法庭的过程。这一嵌入过程能够实现人民法庭嵌入乡村社会同样的功能,并破解人民法庭发展的组织学悖论,推动人民法庭迈向更为职业化的未来。通过人民调解与人民法庭的内部嵌合及二者对乡村社会的外部反嵌,可优化诉前调解的运行,保持人民法庭在“职业化与“乡土化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