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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能够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主体

作     者:张艳 

作者机构: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浙江舟山316100 

出 版 物:《青年与社会(下)》 (Youth and Society)

年 卷 期:2015年第11期

页      面:68-6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相对刑事责任年龄 转化型抢劫罪 犯罪嫌疑人 张某 客厅 餐桌 案情 现场 

摘      要:一、案例基本案情:2014年7月10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出生于1999年8月15日)推门进入张某家中行窃。在行窃过程中,李某不小心将客厅餐桌上的茶杯碰落,熟睡中的张某被惊醒。张某随即冲进客厅与李某扭打起来,试图将李某制服。李某为摆脱张某,随手拿起客厅餐桌上摆放的水果刀,朝张某手臂刺了一刀,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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