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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后再入职关联单位是否连续计算工作年限?

作     者:胡建树 

作者机构:重庆森众律师事务所 

出 版 物:《中国卫生人才》 (China Health Human Resources)

年 卷 期:2023年第4期

页      面:10-1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摘      要:案例背景2008年3月3日,李某入职甲公司,双方签订期限为2008年3月3日至2009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担任零售工作。2009年4月1日,李某与甲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自愿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自协议签订之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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