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The Commission Relations in the Social Security Fund作者机构: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出 版 物:《经济论坛》 (Economic Forum)
年 卷 期:2004年第2期
页 面:115-116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主 题:养老保险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 委托代理关系 基金经营 代理风险 机制效率 竞争 管理人 监督管理
摘 要:众所周知,养老保险基金作为养命钱,不仅要靠专家理财的优势保证其绝对的安全性,而且还要实现它的保值增值.与证券投资基金不同,养老保险基金的基金持有人是广大的养老保险的参保者,也就是它的最终委托人.在我国尚无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公司成立的情况下,其中间代理人可视为社会保险的管理机构,由社会保险的管理机构,将社会保障基金委托给最终代理人——经过养老保险基金筛选并给予授权的资本市场的各投资基金进行投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