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意志”还是“本质力量”:中国村落共同体思维起点再探讨
“Natural Will”or“Natural Power”:Rediscussion on the Thinking Base of Chinese Village Communities作者机构: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出 版 物:《中国农村观察》 (China Rural Survey)
年 卷 期:2023年第2期
页 面:53-7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8[工学] 083304[工学-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研究”(编号:22ZDA066) 202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我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合作社发展动力机制及提升策略研究”(编号:2022V005-00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滕尼斯共同体理论提供了“意志类型-社会形态-关系特征的框架,被许多学者作为解开中国村落共同体特征和命运的钥匙。但陷于叔本华的唯心主义和机械唯物主义的窠臼,该框架存在解释限度等局限。从生产力角度出发,自然关系与生产关系的“胶着是中国村落的关系特征,其背后的决定因素是“本质力量而非“本质意志。而“本质力量的梯度发展也决定了中国村落共同体的演变处于一种变与不变的平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