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国民法中表见代理的双重面向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大学
出 版 物:《民商法论丛》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2年第2期
页 面:303-324页
摘 要:罗马法时期虽无表见代理的具体制度,但已经出现表见代理的早期形态。德国在继受罗马法基础上形成的表见代理制度具有双重面向,且展现了截然相反的特征:在立法面向表现出对早期法典之规范形态的继承与发展,最终塑造了德国民法典中表见代理制度的基本架构;在司法面向表现出对当时法典的突破与对判例传统的反动,创造了容忍代理与假象代理之新案型,形成了表见代理的法官法。在双重面向的基础上,伴随着外部事实理论与代理权表象(外观)的融合、容忍代理与默示授予代理权的厘清、假象代理独立类型的质疑与反驳,最终形成了德国民法中表见代理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