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研究——以湖北省司法与行政“双轨制”知识产权保护为研究对象
作者机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武汉430076
出 版 物:《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年 卷 期:2012年第2期
页 面:58-6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湖北省知识产权双轨制的保护模式呈现行政保护多、民事诉讼少,行政处罚多、行政诉讼少,行政、民事保护多、刑事惩罚少,保护商标权、著作权案件多、保护专利案件少的格局,说明行政保护依然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导力量。对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对比研究表明,知识产权的审判工作必须进行改进:设立审判机构,加强诉前保护,分配举证责任,坚持全面赔偿,统一裁判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