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中国式法治的情理法意蕴:礼法渊源、内涵结构及现代功用 收藏

中国式法治的情理法意蕴:礼法渊源、内涵结构及现代功用

The Emotion,Reason and Law Implication of Chinese Rule of Law:The Origin of Etiquette and Law,Connotational Structure and Modern Function

作     者:向达 XIANG Da

作者机构: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出 版 物:《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enzhen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年 卷 期:2023年第40卷第2期

页      面:90-10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基  金: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民族精神视域下德法融合的法律主体建构研究”(XSP2022YBC286) 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民间法促进武陵山片区五治结合的机理、路径及机制研究”(21A0342) 湖南省教改项目“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德法兼修’研究与实践”(HNSJG529) 

主  题:中国式法治 情理法 隆礼重法 协同治理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摘      要:中国式法治是中国法治主体性的体现,其根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是对中国特色法治体系中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的时代表达。中国法律文化正在实现从法律东方主义到东方法律主义的蜕变,彰显出时代法律文化的自信与法学理论的自觉。中国式法治通过情理法意蕴诠释其个性特质,形塑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这种情理法意蕴根基于中国乡土社会,渊源于中国传统礼法文化,通过天理、国法与人情的协同治理模式以及“顶天立地的结构布局和功能成就了中国式法治的价值。天理生法的“法天关系、出礼入刑的“法礼关系、法不外乎情的“法情关系构成中国式法治情理法意蕴的内涵结构。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背景下,有必要通过情理法的关系重建及价值重塑实现传统中国式法治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诉源治理及协同治理等实践机制实现其现代功用。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