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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作物与弥散性作物:农业产业发展差异形成的作物特性机制——基于中部一个县域两种农业产业的比较研究

Institutional Crops and Diffuse Crops:Mechanism of Crop Characteristics in the Formation of Differences in Agricultural Industry Development——Based on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wo Agricultural Industries in a County in Central China

作     者:桑坤 SANG Kun

作者机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100871 

出 版 物:《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23年第23卷第2期

页      面:45-6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8[工学] 083304[工学-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实践路径研究”(22CSH03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21AZD040)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2批面上资助项目(2022M720251)。 

主  题:作物特性 产业特性 制度性作物 弥散性作物 农业社会学 

摘      要:在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即便两种作物有着相似的政策环境、组织过程,在产业的社会经济效果上也会大相径庭。学界偏重于从政府的产业治理、市场逻辑乃至农民的生计选择对此加以解释,却未能充分阐明作物特性之于产业发展的前置性因果。农业社会学的作物特性机制强调从农业的两重性出发,突出作物的自然性与社会性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从而揭示作物、产业、社会生活之间的内在关联。通过对贡县白莲、大棚蔬菜两种作物及其关联产业的比较研究发现,作物根据其特性可分为制度性作物与弥散性作物两种类型,并在作物与市场、农民社会生活的融合过程中呈现出制度性产业与弥散性产业两种类型。制度性作物与弥散性作物连通了产业的生产组织、市场过程,进一步牵动了产业的实际经济效益,诱导出农民社会生活样态,从而使一些作物能够顺利扎根乡土,另一些则不被农民接纳。制度性作物与弥散性作物各有其合理性,应结合地方作物结构、农民生计体系、劳动力条件等民情基础,寻找具有内在亲和力的产业担纲者,以助力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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