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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业发展的完善思考 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晋升情况为研究样本

作     者:赵玉军 李静 

作者机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中国审判》 (China Trial)

年 卷 期:2023年第2期

页      面:80-8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人民法院组织法 上级人民法院 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思考 法官助理 河南省焦作市 顶层设计 检察官 

摘      要: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相继启动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各类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2016年5月,《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选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地市级以上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一般通过逐级选方式产生。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以下简称《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一般从下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中择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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