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市监发(2022)97号)
Circular of Beijing Municipal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on Issuing the“Trial Measures for the Registration and Confirmation System for Market Entities in China(Beijing)Pilot Free Trade Zone”(Jingshijianfa No.97)作者机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出 版 物:《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年 卷 期:2023年第6期
页 面:62-68页
主 题:放管服 市场主体 自由贸易试验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试行办法 决策部署 管理条例 管委会
摘 要: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现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