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我国法律保护的认证标志范围 收藏

我国法律保护的认证标志范围

作     者:孔迪 

作者机构: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 

出 版 物:《市场监督管理》 (MARKET REGULATION)

年 卷 期:2023年第5期

页      面:56-5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认证机构 认证活动 部门职责 举报投诉 认证标志 必备前提 广东省东莞市 

摘      要: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曾收到举报投诉,反映国产商品虚假标注了“CE “FCC“RoHS“PSE等国外认证标记。不少同志问这是否属于市监部门职责?为此,我们需要搞清楚一些制度方面的问题,消除一些误解。 认 可是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活动的必备前提吗?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