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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出 版 物:《吉林政报》 

年 卷 期:2000年第4期

页      面:13-14页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040108[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主  题:高等职业学校 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 自治区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各类高等教育更快发展,发挥地方办学的积极性,促使高等教育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是指在本地区范围内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的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包括: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本科高等学校以二级学院形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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