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出 版 物:《吉林政报》
年 卷 期:2000年第4期
页 面:13-14页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040108[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各类高等教育更快发展,发挥地方办学的积极性,促使高等教育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是指在本地区范围内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的专科层次的高等学校。包括: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本科高等学校以二级学院形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