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与陕西省燃煤型砷中毒的比较分析
Comparison of a rseniasis related with indoor combustion of high arsenic-containing coal in the endemic areas in Guizhou and in Shaanxi作者机构:贵州省黔西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62400 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 陕西省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出 版 物:《中国地方病学杂志》 (Chinese Jouranl of Endemiology)
年 卷 期:2007年第26卷第6期
页 面:679-681页
学科分类:1002[医学-临床医学] 100201[医学-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内分泌与代谢病、肾病、风湿病、传染病)] 10[医学]
基 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471592)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项目(2005DFA30640)
摘 要:目的了解陕西病区燃煤型砷中毒与贵州省燃煤型砷中毒在不同地区之间是否存在中毒差异。方法对陕西病区燃煤型砷中毒实地考察,将人群砷中毒现状,样品监测数据,以及病区环境气候等方面的情况资料与贵州省砷中毒病区相应的调查监测资料进行对照分析。结果贵州省砷中毒病情较陕西病区严重,砷中毒引起死亡的病人高达4.41%,而陕西病区尚无与砷中毒相关死亡的病例报道。贵州病区最高煤含砷量是陕西病区最高煤含砷量的17倍,贵州省环境、食物受煤砷二次污染严重,陕西环境食物的二次污染不明显;贵州省属少晴多雨天气,陕西病区相对晴多雨少。结论贵州省砷中毒较陕西省严重,两省差异主要有3个方面:①煤含砷量差别显著:②煤砷二次污染差别显著;③环境气候与生活习惯差别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