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音乐和立法——论卢梭的立法学及其语言学根基
Language,Music,and Legislation: On Rousseau's Legislative Thought and Its Linguistic Root作者机构:同济大学哲学系
出 版 物:《哲学动态》 (Philosophical Trends)
年 卷 期:2023年第2期
页 面:90-98页
核心收录:
基 金: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卢梭《爱弥儿》(含Favre手稿)批判版翻译及其‘人学’问题研究”(编号2020EZX00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在早年关于音乐与语言学的作品中,卢梭强调了旋律在音乐和人类原始语言中的核心位置。旋律是对激情的模仿、表达和传递,它在说者与听者之间塑造和维系了一个情感共同体。就立法学问题来说,卢梭在《爱弥儿》中把建立共同体的关键归结为去除人的绝对存在,将其移置到“共同的一之中。立法的任务在于把每个就其自身来说是完美的、孤独的整体的个体转变为一个更庞大的整体的一部分,而个体只有在这一更庞大的整体中才能获得其生命和存在。这种情感的或存在感的共同体的塑造,依赖于饱含旋律的、音乐式的立法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