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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新《职业教育法》的两个维度: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

Two dimensions of understanding of the newly revised Vocational Education Law: value rationality and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作     者:鄢烈洲 陈绍华 Yan Liezhou

作者机构: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出 版 物:《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Chinese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年 卷 期:2023年第1期

页      面:22-27页

学科分类: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040108[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基  金: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本收益与博弈行为研究”(项目编号:BJA190091 主持人:冉云芳)。 

主  题:新《职业教育法》 维度 价值理性 工具理性 

摘      要: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学校、企业、政府、研究机构等从不同视角给予学理阐释和政策释义,引发职业教育现象级的新热点,达成新法站位高、立意深、观念新、内涵广等跨界共识。但仍有研究偏重实践维度的阐释,理论框架嵌入不足。本文运用马克斯·韦伯的理性二分法理论,从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两个维度对新《职业教育法》进行了剖析解构与理性思辨,并对其价值取向和法律逻辑等进行再认识。据此提出,虽然新《职业教育法》从立法层面是一部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善治良法,但在实施层面,仍需借助地方立法、非均衡赋权政策试验等,重点完善省级层面职业教育中观政策生产供给,消除法律留白和政策叠加,使新《职业教育法》赋予的权利、义务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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