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王兆伟
作者机构:四川党的建设全媒体
出 版 物:《四川党的建设》 (SICHUAN DANG DE JIANSHE(CHENGSHI BAN))
年 卷 期:2023年第4期
页 面:70-7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分局副局长 受贿罪 文胜 有期徒刑 管理和服务 翠屏区 宜宾市 处罚金
摘 要:2013年5月,李文胜任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副局长期间,以5%的月息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120万元,2014年12月,李文胜收回本金并获息102.5万元。2021年12月,李文胜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