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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向混改”还是“双向混改”?——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选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One-way Mixed Reform” or “Two-way Mixed Reform”? The Effect of the Mixed Ownership Reform on the Private Enterprise Innovation

作     者:毛宁 杨运杰 尹志锋 MAO Ning;YANG Yun-jie;YIN Zhi-feng

作者机构: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2206 

出 版 物:《经济管理》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

年 卷 期:2023年第45卷第1期

页      面:85-10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基  金: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项目“基于大数据智能的非公经济群体感知与服务辅助技术研究与应用”(2019AAA010510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国非专利实施体的行为策略及其创新效应研究”(72274231) 

主  题:双向混改 单向混改 民营企业 国有资本 企业创新 

摘      要: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主体,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日益普遍,但是关于哪种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才能“合得来、混得好,更好地促进民营企业创新这一问题,现有研究对此尚未得出一致结论。本文利用第十四次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研究发现既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又引入国有资本的“双向混改路径较仅选择“单向混改路径更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民营企业选择“双向混改路径较“单向混改路径,能更好地促进不同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资源协同,有效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税费成本,使民营企业获取更多的政府补贴资源,进而减少创新成本,促进企业创新。异质性分析表明,“双向混改对认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理念的民营企业和设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的创新促进作用更明显。进一步分析发现,“双向混改路径不仅会提高民营企业自身创新水平,而且对社会创新会产生正的外部性。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仅丰富了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选择的相关研究,而且为实现“两个毫不动摇的发展理念,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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