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致性原则
On the Principle of Consistency of Rights and Duties in the Constitution of PRC作者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出 版 物:《人权》 (Human Rights)
年 卷 期:2023年第1期
页 面:115-13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我国现行《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篇名与公民在享有权利之时亦须履行一定义务的规定,引发诸多争论。从历史源流、立宪理念以及宪法的文本、结构来看,现行宪法这种特殊规定受到权利和义务一致性原则的影响。权利和义务一致性原则的内涵具有复合性。因而,权利和义务一致性原则虽有效衔接了公私领域,但忽视了宪法所包含的利益、元素具有多元性与差异性,忽略了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在规范地位上的不对称性、公民对个人利益的自主自决权。权利和义务一致性原则应做合目的性限缩和具体化构造:在公私融合协力和风险社会预防的背景下,权利和义务一致性原则可作为宪法功能体系的补充;在政治性基本义务领域,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原则应符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在社会性基本义务领域,个人行使基本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对社会共同体利益造成侵害即受宪法保护,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原则只作为权利认定的消极构成要件和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