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伦理的本质探析———以澳门地区中医医疗机构的双语公示语为例
Perspective on the Essence of Translation Ethics———Taking the Bilingual Public Signs of TCM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Macao as an Example作者机构: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外国语学院广东珠海519000
出 版 物:《锦州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Jinzhou Med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23年第21卷第1期
页 面:104-107页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0501[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050102[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3[法学] 030303[法学-人类学] 05[文学]
基 金: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建设大湾区中医药高地背景下珠港澳三地中医医疗机构公示语差异性与规范化研究”(编号:2021YBB088)的研究成果
主 题:翻译伦理 忠 文本类型 公示语 澳门地区中医医疗机构
摘 要:目前的翻译伦理理论以切斯特曼提出的五种模式最具代表性,但这些模式间既各自为政又交叉重叠甚至互相矛盾,其根源是各模式之间的关系没有以翻译伦理的本质为纲进行辨析。翻译伦理各模式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本质共性是“忠,翻译伦理的核心要求就是选择要忠于的对象。以此为据分析澳门地区中医医疗机构的双语公示语,发现无论是保留还是转换文本类型,从翻译伦理的本质而言都是在选择译文要忠于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