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纳税理论拓补与适用展望
Theory Top-up and Application Prospects of Deferred Taxation作者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税收经济研究》 (Tax and Economic Research)
年 卷 期:2023年第28卷第1期
页 面:27-33页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财政逻辑与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21AFX007)
摘 要:目前递延纳税、延期纳税、分期纳税等术语在税法上概念不清,容易导致适用混同,暂不确认纳税义务的发生属于递延纳税,而延长纳税期限的为延期纳税。在课税对象呈现利益持续性情形下,不同于税收优惠,递延纳税体现了课税特区和纳税便利原则。递延纳税理论上还存在权利让与、利息征收、纳税地点与税款分配、税目与税率变化、税种适用等问题。递延纳税在与无需课税区别的同时也需与反避税相协调,未来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转股(资)本纳税、房产税、遗产税、破产重整和公募基础设施REITs等领域可能拥有递延纳税的适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