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出 版 物:《农村实用技术》 (Applicable Technologies for Rural Areas)
年 卷 期:2000年第3X期
页 面:62-62页
学科分类:09[农学]
主 题: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 肇事车辆 事故责任 调解达成协议 交通警察 调解书 损害赔偿 受损失 报警电话
摘 要: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一般可以直接拨打当地的122交通报警电话。除非有抢救伤者和财产的必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要保持事故现场的完整性。受害者应记住肇事车辆的种类、型号、车牌号,防止肇事车辆逃逸而引起索赔困难。应保留己方受损失的证据。索赔的途径有:申请公安机关调解。在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如实向公安机关或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根据公安机关或交警的事故责任的划分,结合己方受损失的情况,申请当地公安机关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力30天,但公安机关认为必要的,可以延长15天。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