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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人是类存在物”理论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主体初探

作     者:吕倩 

作者机构:党的建设和领导科学教研部兰州730070 

出 版 物:《甘肃理论学刊》 (Gansu Theory Research)

年 卷 期:2023年第1期

页      面:16-22页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501[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基  金:2021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青年项目“甘肃省防沙治沙政策历史演进研究”(2021QN043)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类存在 生态文明 实践主体 

摘      要:“人是类存在物理论是马克思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解释。作为自然界的“类存在,人始终是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深化对实践主体的科学认知是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前提条件。按照马克思“人是类存在物理论,作为实践主体,人必然要以“生态人的身份出场,而“生态人在现实社会中必然是多维度的,这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所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相吻合的。在新时代,人不但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人的身份肩负起对自然界的责任和义务,还要具备生态政治人、生态经济人、生态文化人、生态社会人等多重品质,这对于新时代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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