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的积极自由
Positive Freedom in the Digital Age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080
出 版 物:《中州学刊》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年 卷 期:2023年第3期
页 面:109-11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5[哲学-伦理学]
摘 要:积极自由理论认为,自由就是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所谓“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应符合某种道德观念,因此只有道德的行为才是自由的。在数字时代,各种数字设备与人类紧密结合,形成了“数字自我。这个“数字自我可能比行为者更清楚地知道行为者“真正想做的事是什么。它为行为者出谋划策,甚至依据某种道德观念或政治立场违背或修改行为者的意志。如果依照积极自由理论将“数字自我的所作所为阐释为自由,就可能出现以赛亚·伯林抨击的“强迫自由悖论,使“数字自我转变为“数字独裁者,而政治现实则可能演变为“数字极权统治。因此,人类只有加快现有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对数字权力形成有效制约,才可能避免数字极权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