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时代网络服务商“通知移除”义务的重构
Reconstruction of the“Notice-Takedown”Obligation of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 in the Algorithm Era作者机构: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205
出 版 物:《商学研究》 (Commercial Science Research)
年 卷 期:2022年第29卷第6期
页 面:75-83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基 金: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信用法治体系研究》。
摘 要:信息时代所伴随的恶意投诉、算法错误通知、重复化侵权等诸多网络治理困境已益愈发凸显。但对网络服务商通知移除义务的“积极责任构成倾向,使其异化为了通知后机械移除的“管道作用,且反通知的“合理期限等待,更令网络侵权所带来的不利只能诉诸于事后追责的适当平衡,此所蕴含的网络用户对法治指涉单项性的质疑,催生出了“反向行为保全等权宜措施。算法时代下,网络治理的现代化路径在于弱化通知移除规则的过错表征效力,通过理性第三人的假设模型,重构网络服务商与算力发展相适应的义务内容,以此建构内容识别过滤、持续性屏蔽等事中容错机制,以期遏制之效。